高庭:军人执行职务 即使违规也有免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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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武装部队人员违反安全规则,但只要是在执行职务,他就受政府诉讼法令保障,能够豁免被起诉。该人员的疏忽是怎么发生和是否涉及违反安全规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疏忽行为与执勤有关。


高庭司法委员加南拉美斯昨天发表判词,阐述他在今年3月为何应政府和两名军官的申请,撤销在演习中对烟雾过敏而死的全职国民服役人员李瑞锋的索偿案。


诉方律师邹天齐指负责演习的排长纳吉上尉(31岁)和安全官谢泰祥少校(37岁)没有遵守训练安全条规,超出了职务范围,所以他们不受政府诉讼法令(Government Proceedings Act)第14节条文的免责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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