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网主涉煽动 判监八个月

被告杨凯兴将于7月5日开始服刑。(海峡时报)
被告杨凯兴将于7月5日开始服刑。(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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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源发法官指出,“真实新加坡”煽动案件涉及公众利益,刑罚必须起到阻慑作用,被告杨凯兴在最后阶段才认罪,并无悔意,因此不给予刑期折扣,判监八个月。

“真实新加坡”网站创办人杨凯兴在网站上刊登煽动文章,昨天被判坐牢八个月。

被告杨凯兴(27岁)面对七项煽动罪和一项未按法律规定提呈文件给警方的控状,他是在案件审讯七天后认罪。

谢源发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在网站刊登煽动文章,纯粹为了牟取经济利益。虽然文章可能是被告的妻子高木爱(23岁)撰写和修改的,但“真实新加坡”网站却是被告的构思,他是网站拥有人和经营者,可控制网站和网站内容。他能修改或取下冒犯性文章,但却没有这么做。

相反的,被告允许这些文章被刊载,在读者之间传播仇外和种族主义情绪,制造消极氛围,这反映在许多读者的跟贴中。

法官说,多元种族和多元文化是新加坡的支柱,案件涉及公众利益。法官同意控方的说法,刑罚须起到阻慑作用,被告必须判处监禁,问题是刑期的长短。

法官指出,“真实新加坡”网站上的煽动文章显然会制造排外情绪,而被告也利用许多新加坡人对政府移民政策的不满,在文章中以错误和虚假信息加剧人们的负面情绪。

法官也说,在互联网刊载文章,远较传统媒体的影响力大。更甚的是,被告是为经济利益刊载文章,收取可观的广告收益,甚至在一年内付清30年的房地产抵押贷款。

由于高木爱和被告面对相同的控状,法庭在判刑时参考高木爱的刑期。法官指出,被告原本抗辩,在审讯的最后阶段才认罪,可见他并没有什么悔意,因此不能像对高木爱那样,给予被告刑期折扣。

虽然律师指被告的罪责远低于高木爱,但法官并不同意。被告认下的控状比高木爱多,而一般上,控状越多,罪责就越重,刑罚也应更重。

法官认为控方提出的八个月刑期合理恰当。法官说,这个刑罚已将多个因素考虑在内,包括文章是由高木爱编写、被告的个人和家庭困境,并假定被告已受到教训。

要求见妻子高木爱 杨凯兴延至7月5日服刑

法官下判后,被告神情镇定。朱正熙律师指杨凯兴需要时间处理生意上的事,并且希望在入狱前,于7月4日探监见一见妻子,所以申请延迟服刑。法官批准所请,让杨凯兴在7月5日开始服刑。

主控官甘南副检察司陈词时说,这是新加坡至今最严重的煽动案。被告缺乏悔意,认罪前还在庭上撒谎,最终认下的控状也比高木爱多。

不过,主控官说,煽动文章是由高木爱编写并上载网站,这也是法庭必须考虑的。

朱正熙律师则求情说,被告并不是编辑,虽然他经营网站,但没有参与日常的编辑与决策工作。煽动文章也不是被告上载的,被告罪责低于高木爱。

高木爱和杨凯兴面对八项相同的控状,今年3月认罪后被判坐牢10个月。高木爱已经怀孕,目前在监狱服刑。(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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