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普雷姆在华侨证券当交易员时,失信客户投资的款项,并擅用客户的户头进行交易。他上个月认罪,国家法院法官基于被告事后已改过自新,轻判他入狱八周和罚款6万元。
“随着时间推移,虽然曾经犯下的罪行不变,但犯罪的人却改变了。”国家法院法官嘉思雯达·柯尔在判罚一起几年前的失信案时解释,刑罚不应把已经改过自新的人打回原形。
33岁的被告普雷姆(Prem Hirubalan)五年前在华侨证券当交易员时,于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间,失信客户投资的款项,并未经银行许可擅用客户的户头进行交易,他上个月认下五项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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