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司法委员形容一名强奸犯的说辞“完全难以置信、不可思议和反复无常”,判他坐牢12年半和鞭打11下。男子假冒警察在楼梯口强奸16岁女生,但他审讯时却辩称是少女主动献吻和触摸他下体,而他曾尝试把对方推开。
被告莫哈默菲尔曼(30岁)2013年10月9日在组屋楼梯口强奸一名16岁女学生,他案发时是比萨递送员。案件今年5月至6月间在高庭审理。
司法委员符晓平日前裁定菲尔曼罪成,她不接受菲尔曼的抗辩,认为他的话“难以置信”“不可思议”。反观少女的供词“清楚”“前后一致”,她仔细叙述重要细节,是“非常令人信服的证人”,证词也与其他证人的说法和证据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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