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明年生效 建筑改建须添两无障碍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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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下,商业建筑及公共设施在改建及加建时,都必须在建筑入口处建无障碍设施,以及至少一间方便行动不便者使用的厕所。

从明年起,现有商业建筑及公共设施在展开改建及加建工程时,除了要继续遵守现有的无障碍设施条例,也必须在入口处建造无障碍设施,并建造至少一间方便行动不便者使用的厕所。

国家发展部长黄循财昨早在新加坡通用设计周(Singapore Universal Design Week 2016)开幕礼上做出上述宣布。

新的强制条例生效后,商业建筑及公共设施业主在展开任何改建及加建工程时,都必须在建筑入口处设立斜道、平台电梯或楼梯升降机等无障碍设施;业主也必须确保建筑内有至少一间无障碍厕所。

例如,一座10层楼的现有商业建筑原本没有无障碍入口及厕所。业主若要在第9楼及第10楼做加建及改建工程,目前并不需要在这两个楼层以外的范围建造无障碍设施。

在新条例下,业主除了要遵守现有条例,为第9楼及第10楼打造无障碍空间,也必须在建筑入口处增设无障碍设施,并在建筑内设一间方便行动不便者使用的厕所。

建设局将在新条例实施前,就相关细节进一步咨询公共机构、建筑业者及志愿福利团体。

根据建设局定下的目标,到2030年,本地70%商业建筑及公共设施得设有无障碍设施。黄循财在致词时指出,现在仍有很多旧建筑没有无障碍设施,当中很多是1990年之前建造的建筑物,因此我国必须在建设无障碍设施方面加快进度。

无障碍建设基金申请条件放宽

为鼓励更多现有建筑业主把建设无障碍设施纳入改造工程中,建设局于2006年设立了无障碍建设基金(Accessibility Fund),投入4000万元资金,帮1990年之前建造的建筑物业主,分担改造和添加无障碍设施的成本。

截至今年6月,已有135份申请获批准,建设局发放的资金达1400万元。

黄循财昨天也宣布,将申请无障碍建设基金的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建设局也会放宽申请条件,把更多通用设计设施,例如盲文(braille)标示及导听系统(hearing loop)等纳入可申请范围。

另外,过去申请该基金并受惠的业主也能再次申请,但每个发展项目只限申请两次,申请金额顶限设在30万元。

建设局也将与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合作,在今年底推出建设局—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通用设计标志(亲家庭企业),鼓励更多企业从设施及服务等方面着手,打造更亲家庭的环境。

新标志从今年第四季起供业者申请,取代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现有的“亲家庭生意认证”标志。

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发言人受询时说,为了支持打造更具包容的社会,城市发展已在富士施乐大厦、文艺复兴广场及宏利保险中心等现有大楼翻新时,增设了无障碍设施,其中包括无障碍厕所和平台电梯等;无障碍建设基金将鼓励及协助业主在现有大楼内添设更多无障碍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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