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准则进行修订 大部分慈善团体董事薪酬或须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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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理事会准备修订慈善团体监管机制的监管准则,加强这一领域的透明度与责任担当。新提议之一是规定慈善团体必须有一套告密举报措施,并在年报中列明。


此外,按照拟议中的新监管准则,年收入毛额超过5万元的慈善团体,以及所有公益机构都必须在年报上公布每一名董事的酬劳与收益。


目前只有年收入毛额超过1000万元的慈善团体和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的公益机构(Institution of Public Character,IPC)才须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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