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黄玉音认为,教会购买债券是真实投资,当何耀珊唱片大卖后,公司就有钱赎回债券。被告陈一平辩称,该交易曾咨询审计师和律师,所以他相信投资债券是合法的。
城市丰收教会创会牧师的两名副手,一人不认为用建堂基金投资真实的债券是不合法的,另一人则深信他在法律上有权把建堂基金用来认购债券,然后把收益花在何耀珊的唱片制作以传福音。
黄玉音(39岁)作为城市丰收教会传福音计划的执行人员,觉得她和创会牧师康希等总共六人把建堂基金用来认购两家公司的债券,债券的收益进而用来打造康希妻子何耀珊进军美国的英语唱片不是违法。那是因为这些债券是真实投资,在何耀珊的唱片大卖后,公司进账就可以赎回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