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组屋须制定全新买卖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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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国市中心未来如何发展,都不能缺少公共住屋,这是避免社会分化的关键。不过在市区建造新组屋,绝不能按照现有房屋条例,而必须制定一套全新的买卖准则。


黄循财是在谈到政府有可能在未来的南部濒水地区(Greater Southern Waterfront)兴建组屋时提出上述看法。他以达士岭摩天组屋为例,指在市区建造公共住屋并非想象中容易。


“抽中市区组屋的人非常幸运,等于发了一笔横财,因为这些组屋会有很大的增值潜能,所以不可能在现有条例下在市区兴建组屋,也不应该这么做。但这是否意味着市区将不再建组屋?这也不是理想做法,因为会造成社会和地域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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