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健全或残障 确保运动员获全面可持续培训辅助

在里约残奥会摘下两枚金牌的我国泳将叶品秀,确定获得40万元奖金。(路透社)
在里约残奥会摘下两枚金牌的我国泳将叶品秀,确定获得40万元奖金。(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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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健全和残障运动员一视同仁,与其把资源投入赛后奖金,政府更重视确保所有选手得到可持续和全面的培训辅助。尽管如此,政府仍呼吁新加坡全国奥运理事会和全国残奥理事,同各自赞助商检讨奥运选手的奖励机制。另一方面,在本届残障奥运会摘下两枚金牌的泳将叶品秀也将获得40万元奖金,而非先前传出的20万元。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傅海燕昨天在国会上,针对奥运和残奥运选手的奖金差异做出回应。共有三名议员就此提问。

傅海燕在答复议员任梓铭(马西岭—油池集选区)的问题时透露,叶品秀确定会在全国残奥理事会的奖励计划下,获得40万元奖金。她说:“新加坡残奥理事会其实在赛前就表明,每枚残奥金牌的奖金金额是20万元,品秀夺得两枚金牌,所以她的奖金金额是40万元。另一边厢,新加坡全国奥理会的计划不同,不论金牌数量,奖金上限是100万元。”

“蝶王”约瑟林先在8月为新加坡摘下史上首枚奥运会金牌,曾在北京残奥会摘金的女泳手叶品秀,随后在9月残奥会夺得两金,成为我国首位勇夺三枚奥运金牌的运动员。不过,两人所获得的奖金差异却在坊间引起热议;约瑟林在全国奥理会的奖励计划下获得100万元奖金,至于叶品秀,之前有消息指出,她虽摘下两金,却只有一枚能获奖金。

根据全国残奥理事会的奖励计划,个人项目的金牌选手可获20万元,银牌和铜牌得主则可分别得10万元和5万元。理事会的网站显示,残奥选手最高可得三枚金牌的奖金。

傅海燕指出,残奥运和奥运选手的奖金金额,全权由残奥理事会和全国奥理会这两家非政府组织与其赞助商决定,做法与一般运动赛事的奖金机制一致,即通过商家赞助、捐款和产品代言等“私人途径”资助。鉴于好些公众呼吁提高选手奖金,特别是残奥运动员,傅海燕“鼓励”两家理事会“与它们的赞助商检讨奖励机制”。她也呼吁更多企业“在奖金上支持残奥理事会和全国奥理会”。

非选区议员吴佩松询问,政府是否认同残奥选手应与奥运代表获同等奖金,傅海燕对此回应时指出,政府的重点是确保任何“有动力和勇气的运动员”,都享有踏上领奖台的同等机会,“完全不区别对待健全和残障的运动员”。

残奥会健儿将受国会表扬

她举例,健全和残障运动员在卓越体育奖学金计划下均享有同等金额的津贴,新加坡体育理事会也为健全和残障运动员提供一样的运动医疗等方面的支持。她说:“所以我们的重点是尽可能让更多运动员踏上奖台,至于奖台之后,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得尽一些力,鼓励他们。”

另一方面,傅海燕昨天也指出,国会下月复会时,参加本届残奥会的运动员都会受邀到国会接受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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