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击路人又在法庭涂鸦 无业汉监2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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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汉骑脚踏车,不满女行人挡着去路,竟动手痛殴无辜女子,导致对方受伤。警员赶到时,他骂警员粗话,之后被控。


被告何柏春(52岁)被控两项罪后,一次在国家法院的会议室等候审前会议时,因为“没事做”和“觉得闷”,在会议室门口涂鸦,写上私会党的党名。


调查显示,他较早前已在教堂墙壁、公园桥上的指示牌,以及挂在公寓墙壁的棉被上涂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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