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言向“粉红点”集会者“开火” 男子判罚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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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显洋承认防止骚扰法罪状后,判罚款3500元。(《海峡时报》)
被告林显洋承认防止骚扰法罪状后,判罚款3500元。(《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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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交媒体上扬言向本地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者群体(Lesbian,Gay,Bisexual and Transgender,简称LGBT)“开火”的男子,昨天承认一项经减轻的防止骚扰法罪状后,被判罚款3500元。


被告林显洋(Bryan Lim Sian Yang,洋名布莱恩,译音,37岁),原本被控抵触一项煽动暴力罪,可判坐牢长达五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但根据案例,涉案者向来都被判强制性坐牢。控方将控状修改为防止骚扰法后,刑罚只是罚款最高5000元。


被告曾是中学教师,现为佳能(Canon)职员。他承认今年6月4日中午12时零2分,在“我们反对新加坡举办粉红点集会”(We are against Pinkdot in Singapore)的面簿页面上,发表可能造成多人恐慌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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