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健平:非选区议员投票时 有代表特定利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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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修正法案对非选区议员制度做出调整,有议员对非选区议员将与当选议员享有相同的投票权利有所保留。

修宪法案把国会非选区议员人数从目前的九名增至12名,他们也将与当选议员一样,享有相同的投票权利。目前,非选区议员无法针对修改宪法、拨款法案、财政法案、不信任动议和革除总统职务等事项进行表决。

三非选区议员要求澄清所指特定利益

对此,谢健平(马林百列集选区)指出,非选区议员并非由人民委托,没有理由让他们与当选议员一样,对所有国会事项有表决权。他表示,并不反对非选区议员享有相同的投票权利,但他强烈呼吁审慎评估这个决定的后果,以及非选区议员在针对国家利益相关事务投票时,可能会代表特定利益的风险。

三名工人党非选区议员吴佩松、陈立峰和贝理安分别起身要求谢健平,对非选区议员可能代表哪些特定利益作出澄清。

谢健平回答,他并非指非选区议员代表特定利益,而是强调其中的风险。他说,不同利益团体可能会告知非选区议员他们的情况,而非选区议员有可能在这个基础上提出议程。

贝理安反问谢健平,难道当选议员就不会有这种情况?谢健平解释,议员代表大多数人,在提出任何问题之前,应该事先说明他们所代表的人,若当中有利益冲突,应该预先申明。

陈立峰发言时强调工人党反对非选区议员制度的立场,并重申工人党认为,国会应由大选中得到人民委托的当选议员组成。

他说:“如果取消集选区制度,非选区议员也没存在的必要。”他补充,在公平和健全的民主政治体制下,如果体制运作良好,必然会有反对党议员在大选中获选进入国会代表选民,国会辩论也会有来自各方的意见,并可做出平衡恰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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