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三读通过法案 金管局有权监督信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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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昨天三读通过2016年信贷中心法案,赋予金融管理局有效监督信贷中心的权力。

教育部长(高等教育及技能)兼国防部第二部长王乙康,昨天傍晚代表副总理及负责金融管理局的部长尚达曼,在第二读时发表讲话。王乙康也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董事。

他指出,信贷中心的作用是提供贷款者资料,协助金融机构评估潜在客户的信用。有了更加完整的信贷资料,银行信贷评级制度的可靠性将得到加强。

我国的两家信贷中心,即新加坡信贷中心和DP信贷资料中心从金管局管制的金融机构,例如银行、金融公司和信用卡公司搜集消费者信贷资料,并跟会员分享资料,协助它们进行信贷评估和进行承销贷款的决定。

目前,两家信贷中心拥有超过500万个人及关于超过98%个人信贷服务的信贷资料。

王乙康说,随着信贷中心搜集更多和更详细的贷款者资料,信贷中心必须受到更加严密的监督。目前的监管制度并不充足,只允许金管局认可或否定信贷中心。金管局没有其他可有效监督信贷中心的权力。

他表示,2016年信贷中心法案将让金管局能发出执照给信贷中心和监管它们,以达到两项目的:一、协助确保信贷中心采取足够措施,维护敏感贷款者资料的机密、安全和完整;二、更好地确保信贷中心良好运作,维护消费者利益。

议员安迪(碧山-大巴窑集选区)、议员穆仁理(武吉巴督区)、议员黄国光(义顺集选区)、官委议员丹娜乐芝米和议员颜添宝(宏茂桥集选区)昨天在二读时都对该法案表示支持,并踊跃发问。

其中,丹娜乐芝米提问,雇主是否能够在未获得雇员同意的情况下向信贷中心取得他们的信贷资料,以及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问题。

对此,王乙康答复时表示,雇主必须在查询雇员信贷资料时得到雇员同意。至于有关信贷资料准确性问题,目前整体资料不准确的情况少于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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