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发展局法令将强制雇主在通知被裁雇员后的五个工作日里,向当局通报有关裁员行动。违例的雇主,可面对不超过5000元的罚款。何惜薇 报道hosb@sph.com.sg从明年1月1日起,雇用至少10名员工的雇主若在半年里裁退五个或更多名员工,就须向人力部通报。人力部、全国职工总会和全国雇主联合会昨天联合发表文告,宣布这项新条例。三方也发布指导原则,说明新要求详情。劳动力发展局法令将强制雇主在通知被裁雇员后的五个工作日里,向当局通报有关裁员行动。违例的雇主,可面对不超过5000元的罚款。人力部长林瑞生昨天参观巴耶利峇终身学习学院内的职业中心后,解释推出强制性裁员通报的原因。他说,在全球经济放缓、国内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裁员行动在所难免,因此须竭力保障被裁者的利益,例如确保雇主不针对年长者并给予被裁者合理赔偿。他说:“整体而言,雇主都是有责任感的。最大的不足在于绝大部分企业在裁员过程中没有及时通报人力部,甚至是要等到参加每三个月的人力部调查时才通报,那时(要帮助员工)可能已经太迟了。”“劳资政伙伴协商后认为,要更快和更有效地协助被裁退者找到新工作,每个企业就要尽快通报人力部。这样我们才能尽快提供援助,协助他们尽早重返职场。”目前,人力部每一季都要求雇有至少25名员工的企业接受与就业情况相关的调查,裁员情况是调查的其中一环。不过,有关调查并没规定雇主提供个别被裁雇员的姓名等个人资料,令劳资政伙伴难以及时为被裁者提供援助。针对如何执法问题,林瑞生说,季度调查结果可用来核实通报详情,揪出违法的雇主。当局也鼓励个人告密,以揭发不法行为。他强调,新条例经过劳资政伙伴协商才达到共识。例如,考虑到雇主不愿影响员工士气,希望自己通知员工裁员决定,当局只要求雇主在通知受影响员工后才通报;而考虑到小型企业缺乏具规模的人力资源部门来执行要求,以及不应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人力部只要求雇主提供已被裁退或即将被裁者的身份证号码、居留身份、裁员日期和职衔。科技公司Nityo Infotech亚太区主管林兆威受访时说,大部分公司裁员前都得花上三个月至半年进行规划,要求企业在通知员工后的五天里向当局通报,“其实已经很合理和宽容了”。裁员通报详情将有助“裁员应对就业援助小组”(Taskforce for Responsible Retrenchment and Employment Facilitation)协助被裁的本地员工找新工作,并提供培训以加强他们的受雇能力。由劳发局领导的裁员应对就业援助小组,于今年3月成立,并由人力部、职总和职总就业与职能培训中心(e2i)代表组成。小组主席陈俊祥说,今年至今,约有200家企业向人力部通报裁员行动,这让小组得以将触角伸向超过3000名被裁员工。他也说,当中2000人向小组求助,小组也成功地协助其中约六成觅得新工作。陈俊祥也是劳发局局长,劳发局和e2i属下的职业中心今年首九个月里,为1万8300名求职者提供就业辅助,让他们有机会接受一对一的职业辅导,并出席交流活动和职业展等等。在这九个月里,有约1万1400名求职者重返职场,当中35%是失业近半年的长期失业者。
请LIKE我们的官方面簿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