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 清盘中转移款项 公司或利己利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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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清盘公司在付款给贸易商还货钱后,要求贸易商退款后不得要领入禀高庭。法官裁决清盘公司败诉,并确认贸易商收到的款项有效。


与清盘中的公司有金钱往来,可能面对收到的款项被清盘人追回的情况。一个国际大宗商品贸易商几乎就得吐出清盘中的买家支付给它的152万美元。不过,高庭驳回清盘人的诉求,让贸易商得以保留款项。


Centaurea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在2013年7月1日被一家债主申请清盘。Centaurea被令清盘后于2013年7月5日至31日之间,给航油供应商捷达贸易(Citus Trading)五笔共152万6800美元(约217万2668新元)款项,为清盘前收到的货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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