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察绑架女生图性侵 已婚经理判坐牢八年打三鞭

被告刘添财把女生载到废置货仓,企图要女生替他口交。(新明日报)
被告刘添财把女生载到废置货仓,企图要女生替他口交。(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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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经理冒充警察,在路边骗一名11岁女生上车,把她载到废置货仓,企图要女生替他口交。

警方出动50多名警员,检查陆路交通管理局摄像机,以及安装在巴士站和商店的闭路电视至少100个录像画面,经过16天调查,最终确定汽车车牌号码,继而逮捕嫌犯,将他控上法庭。

被告刘添财(43岁)昨天承认冒充警员、绑架、企图性侵等三项罪名,并表示深感后悔,已赔偿女生1万元。

法官判他坐牢八年,鞭打三下。法官下判时说,被告冒充警察干案,有损警方形象。他在光天化日下在组屋区绑架女生,还载女生到废置货仓,要女生替她口交,导致女生心理受到永久创伤。被告罪行严重,不能轻饶。

行贿等26项控状判监10周

被告也同时承认行贿和欺骗等26项控状,被判坐牢10个星期。换句话说,他总共须坐牢八年又10个星期和打三鞭。他获得法官批准从2月8日开始服刑。

被告案发时是建筑器材供应公司的销售经理,有四个孩子。受害女生当时是一名小学生。

2013年5月29日早晨6时许,女生和妹妹(10岁)去上学,她们穿着校服。

两人在玛达路的人行道走着,女生突然听见有人向她说“哈罗”。她转身看见一辆黑色汽车停在路边。那是被告的汽车,他挥手叫女生与妹妹过来。

被告谎称是警察,掏出一张卡片在她们面前迅速挥动。被告问她们是否在附近学校念书,她们答说是。被告也在她们面前正确说出校长名字。

这时,被告要女生上车,女生以为他是警察,便上车坐在前座。被告叫女生的妹妹自己去学校。

被告开车来到加冷布丁路,在附近兜圈子。被告称他调查抽烟的未成年者。女生称她没抽烟,叫被告检查她的嘴巴有没有烟味,或检查她书包是否有香烟。被告夸她聪明。

被告最后将汽车停在登纳利巷一个废置货仓,并下车查看。他过后回到车上,叫女生进去货仓等他。当时四周无人,也没车辆经过。

被告进入货仓后,叫女生坐在地上,要她用绷带包头遮盖眼睛。被告将一瓶杀菌药水塞进女生嘴巴,几秒钟后取出。

过了一会儿,被告叫女生张开嘴巴。女生感觉有东西碰到嘴唇,觉得不对劲,立刻除下绷带,结果发现被告转身用手拉上裤子。

女生感到震惊,大声叫喊,被告默不出声。过后,他叫女生到车上取回书包离开。

女生感觉被羞辱,边走边哭,回家告诉父母。女生父母带她报警。警方经过一番调查,于2013年6月13日逮捕被告。警方安排女生认人,她认出了被告。

案情也指出,被告在2012年到2013年间,为了协助公司取得订单,允许下属贿赂客户的职员等,涉及款项共1万多元。此外,被告也与对方公司职员串通,伪造单据,把支付的贿金算在对方公司头上。被告也谎称售卖器材给对方公司,向对方公司收款。

女生心灵受创成绩一落千丈

主控官嘉丝达副检察司说,被告利用女生的无知,占她的便宜。孩童属于脆弱者,性侵他们者必须受到严惩。

此外,被告是有预谋犯案,案件不易侦查。被告的罪行导致女生心灵受创,根据女生的“身心创伤报告”,女生无法专心念书,成绩一落千丈,小学会考成绩不理想。女生也不敢帮弟弟冲凉,更不敢一个人走在路上。

苏尼尔律师为被告求情说,被告案发前一晚喝了许多酒,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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