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撞死两员工 SMRT罚40万元

淡滨尼地铁站和巴西立地铁站之间的轨道去年发生意外,导致两名SMRT员工丧命。(档案照片)
淡滨尼地铁站和巴西立地铁站之间的轨道去年发生意外,导致两名SMRT员工丧命。(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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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源发法官下判时说,在这起案件中,SMRT罪责大,在安全方面严重疏漏。

两名地铁员工去年遭地铁列车撞死事故,地铁公司SMRT昨天承认未确保在列车操作时进入轨道员工的安全,抵触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法官判它该法令历来最高罚款额40万元。

事故去年3月22日发生在淡滨尼地铁站和巴西立地铁站之间的轨道。调查显示,当天进入轨道的员工没有遵守作业程序,而类似情况自2002年便一直存在。

谢源发法官下判时说,一般上,刑事罪行的刑罚视违法者的罪责和罪行的严重性而定。在这起案件中,SMRT罪责大,在安全方面严重疏漏。

法官说,SMRT理应知道安全方面存有疏漏,就算它不知道,SMRT也有安全作业程序,可悲的是,这些安全作业程序并没有被遵守,让人不禁要问这些作业程序到底有没有记录在案。

不仅如此,SMRT员工长期以来采用完全不同且不安全的作业程序,这似乎是员工们多年来贪图方便的做法。换句话说,员工们很多时候只采用方便他们的做法,而公司的安全程序没有人知道,或员工完全不理会。

法官说,本案可能造成的伤害很大,员工在列车行驶时在轨道步行,是非常危险的事。

这次事件导致两人丧命,以及SMRT过去的记录,这些都是加重刑罚的因素。不过,SMRT配合调查工作、事后检讨和加强安全程序,以及采取认罪,法庭判刑时都将这些因素考虑在内。但基于公众利益,法庭须判SMRT阻慑性罚款。

调查显示,SMRT在1997年制定的作业程序并没有受到遵守,员工的做法与批准的作业程序有出入。事发当天,进入轨道的员工也没遵守有关程序。

这包括未提交表格以取得运作控制中心的准许;未乘坐指定的列车,而是步行到工作地点;传达给淡滨尼地铁站的信息并未说明有人在轨道走动;员工未在距离工作地点15公尺处置放红旗或闪灯,以及没安排人观察驶来的列车,以提醒其他员工等。

调查显示,SMRT的运作控制中心自2002年以来,允许员工采用未获批准程序进入轨道工作。

SMRT未确保员工遵守批准的作业程序,也没确保员工实际上采取的作业程序达到安全审核的水平,以及记录在案并发给员工,致使员工在不安全的环境中工作。

SMRT面对一项控状,主控官安南副检察司说,SMRT自2002年就没确保员工遵守作业程序,导致事件发生,造成两人丧命。这起事件影响公众对公共交通业的信心,法庭的刑罚须能发挥阻慑作用。

代表SMRT的安德烈高级律师说,事发当天,有关员工采用的是未获批准的作业程序。SMRT并不知道这些员工的做法,如果知道的话,会加以阻止。

律师说,事发后,SMRT加强作业程序,并在今年1月1日发给员工,要员工严格遵守。

SMRT地铁执行董事李遴伟在文告中说,SMRT接受因安全疏漏所面对的全部责任,以及法庭的判刑。公司已经全面检讨安全程序,并决心不让悲剧重演。

他说,SMRT致力于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以及为乘客提供一个安全的交通网络。安全问题将继续是公司关注和优先处理的事项。

人力部:公司须确保工作场所安全保护员工

针对此案,人力部发表文告说,公司必须管理工作场所的安全,以保护员工。许多工伤和死亡意外,都与公司组织和制度的疏漏有关。SMRT没制定清楚和有效的安全措施让员工遵守,导致人命丧失。公司没有保护员工的安全,这种行为不能姑息。

全国交通工友联合会执行秘书杨益财表示希望SMRT认真看待工作场所安全问题,他说,SMRT应定期检讨和改善运作和安全程序。他希望SMRT能听取工会和员工的反馈,以便能更好找出潜在的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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