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幼儿园不受新的幼教中心法令监管,令几名议员质疑似是“双重标准”。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部长陈川仁对此解释,幼教中心法案的目的是监管私人业者,教育部幼儿园如同其他政府学校,会继续在教育法令下受监管,其素质同样得符合严格标准。幼教中心法案昨天三读通过,但增益课程中心、属于外国教育体系的独立幼儿园、外国教育体系小学的附属幼儿园和教育部幼儿园等,将不在新法令的管辖范围内。李美花(义顺集选区)、非选区议员吴佩松和贝理安、官委议员丹娜乐芝米(K Thanaletchimi)都就教育部幼儿园不被纳入新法令管辖范围提出疑问。李美花说:“有些中心并不受这个法案管辖,包括教育部幼儿园。这是否双重标准?我理解这些幼儿园已有一套严格的标准,但是消费者会不会觉得政府的标准不一,还是有些幼儿园比其他的好?我觉得,教育同样岁数孩子的中心,应该有同样一套标准。其实,教育部属下的学前教育中心应该以身作则,受同一个法令管辖,教育部也能确定幼儿培育署的要求是实际合理的。”贝理安指出,如果教育部幼儿园须符合的标准是同幼培署的一致,把监督教育部幼儿园的工作转交给幼培署的做法应更合理且有效率。陈川仁回复议员时强调,幼培署是教育部和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密切协作下设立的。教育部在推动幼教课程和教学法的发展方面扮演重要角色,让其他学前教育业者有所参照。“教育部不是来历不明的小业者,它打从一开始就参与幼教发展的过程……幼教中心法令的目的是监管私人业者经营的幼儿园和托儿所。教育部幼儿园由政府开办,它们如同其他政府学校一样,属于教育法令的管辖范围,由教育部监督。其他幼教业者须符合的严格标准,教育部幼儿园同样得达到。”教育部是自2014年起分阶段开设自家的幼儿园,希望为孩童提供负担得起的优质学前教育。幼儿园大多设在小学校园内,目前有15所。
请LIKE我们的官方面簿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