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人追讨18万元贷款胜诉 前女婿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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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商人称前女婿因购买130万元公寓而向她贷款,但前女婿否认有贷款,反指女商人伪造贷款文件。法官接受诉方笔迹专家的看法,判答辩人须连本带利还贷款。


中国离婚女商人,带15岁独生女来新加坡念书,女儿19岁未婚先孕,她出资36万元帮小两口安家。女婿不久就出轨,与女儿签分居书,女商人于是向女婿索讨其中的18万元,结果胜诉。


涉及刑事罪而被还押的答辩人林吉福(33岁,商人),否认有贷款这回事,反指岳母徐萍(63岁)伪造贷款文件,还称购买130万元的高文居(Kovan Residences)公寓时,根本无需任何经济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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