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择日让双方律师陈词,以决定是否应该下令组成新的调查委员会重审这起案件。




被指违反职业操守的中医师在纪律聆讯上遭调查委员会其中一名成员厉声斥责,指他是“高度危险的人”和“社会的耻辱”。高庭认为委员会在案件审结前已先入为主地作出判断,因此裁定聆讯结果不成立,进而撤销医师面对的刑罚。


法官择日让双方律师陈词,以决定是否应该下令组成新的调查委员会重审这起案件。


原本吊牌三年 罚款1万元


2014年11月3日,蔡明财医师建议一名患初期乳癌和肺癌的妇女(66岁)把手术挪后三个月接受中医疗程。妇女过后不仅取消隔天的手术,还花了6000多元购买三个月的治疗配套。


蔡明财拥有中医学普通文凭,2009年开始执业。


妇女的儿子认为蔡明财误导母亲,让她以为单靠中医就能使癌症痊愈,向中医管理委员会投诉。妇女在2014年11月8日接受手术。


一个五人调查委员会去年2月裁定蔡明财违反专业操守,他之后被中医管理委员会吊销执照三年和罚款1万元。


蔡明财称在聆讯期间遭调查委员会成员之一,新加坡国立癌症中心高级顾问医生顾汶星副教授羞辱,认为他影响其他成员的判断,所以就聆讯结果上诉高庭。


高庭法官吴必理昨天发表判决时说,即使顾汶星在听了蔡明财的答复后有很好的理由感到恼怒和震惊,促使他作出这样的评语,但一名被指道德操守不当的人,仍有权获得公平的审讯。


法官说:“正义需要伸张,其伸张也需让人看见。”


法官认为,顾汶星的评语显示他在聆讯结束前就已预判了此案,对蔡明财造成偏见。


庭上早前揭露,蔡明财告诉妇女,他众多患癌症病人里约六成在接受他的治疗后肿瘤缩小,反之动手术可能导致癌细胞扩散。他当时给予妇女三个选项:一、手术后接受西医护理;二、手术后接受中医护理;三、延后手术三个月先接受中医治疗。


蔡明财在聆讯时称,他是凭自己的想法和知识得出癌细胞会在手术后扩散的结论。


顾汶星因此批评蔡明财没有基本肿瘤学知识,不懂得看医学文献,单凭自己的想法和知识治疗病人,不顾病人安危,说他是“一个高度危险的人……对病人造成威胁,是社会的耻辱。”


控方律师周明娴指案件涉及公众利益,促请法官下令让中医管理委员会组织新调查委员会重审这起案件。蔡明财代表律师林东川则认为,让蔡明财为了同样的罪行第二次受审对他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