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咨询为期一个月至5月26日。修改法令旨在加强信贷合作社的监管机制,以更好地维护会员的资产和利益。 政府计划修订合作社法令,提高合作社的监管标准,给予监管机构更多权力维护会员利益,以及在合作社运作方面提供更明确的指示。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辖下的合作社注册局(Registrar of Co-operative Societies)前天开始针对上述三项拟修订的内容,展开一个月的公共咨询,直到5月26日为止。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前天发文告说,修改法令旨在加强信贷合作社的监管机制,以更好地维护会员的资产和利益。 我国目前有84个合作社,提供一系列服务,包括零售、医疗和保险等,会员人数约150万人。政府上一次修改合作社法令(Co-operative Societies Act)是在2008年。 参考上一轮公众反馈 检讨信贷合作社政策 文告也说,文社青部早前已进行一轮公共咨询,并在参考收集到的反馈后检讨了信贷合作社的政策,以及拟出修订内容。法令修改后,将加强合作社领域的监管标准。 例如,部长有权设下规定,要求信贷合作社委任指定人员,并设下这些人员必须达到的培训要求、学历和工作资历等条件。 法令修订内容也包括改善合作社的运作,例如取消现有会员录取门槛,以及在保存记录和文件方面提供更明确指示。 另外,合作社监管机构的权利将扩大,以更好地维护会员和公众的利益。 这包括在必要的情况下,监管机构可以增加或改动合作社的注册条件,且在合作社无法达标时将其除名;在合作社面临财务问题时,监管机构可更快速地采取措施让情况稳定,保持会员对合作社的信心。 我国近年发生过信贷合作社大笔款项被职员挪用的案件,使合作社监管问题受到关注。新加坡法定机构信贷合作社两名前女职员在2008年至2013年期间,因涉嫌利用“幽灵会员”欺骗合作社的款项,五年里私吞合作社506万9000多元,去年底被控上国家法院。 事件在2014年年中曝光后,文社青部同年12月针对加强合作社监管展开公共咨询,具体探讨范围包括如何加强审慎监管标准与合规管理(compliance),以及加强监管权限,对付行为不当的信贷合作社。政府当时指出,所提议的修改预计在2018年全面落实。 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电邮至MCCY_Regcoop@mccy.gov.sg,或邮寄到合作社注册局(地址是140 Hill Street, #02-00,Old Hill Street Police Station,Singapore 179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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