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卖淫网站 男子监两年 罚款8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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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然为11名妓女拉皮条约两年半,总共进账15万元。(档案照片)
陈浩然为11名妓女拉皮条约两年半,总共进账15万元。(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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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店员在服刑期间,有囚犯教他经营陪游生意。他出狱后在网上招募妓女,用手机为她们配对卖淫工作,以及靠她们的皮肉钱为生。他昨天被判坐牢两年、罚款8万3000元。


陈浩然(译音,32岁)承认九项控状之后,成了妇女宪章去年7月修订后,首名抵触新增第146A节条文而被定罪的被告,即用远程通讯服务协助卖淫活动。


案情显示,陈浩然有蓄意严重伤人,以及协助非法放贷勾当的前科。在他服刑期间,一名囚犯教导他如何经营陪游公司。他出狱后先是为模特儿、侍应生和啤酒促销女郎配对工作,但因信用卡债台高筑,改设网站,并在2014年5月开始招募流莺提供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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