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老火汤”摊位捣乱 追债员判监半年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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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杨志明要向高庭上诉,获准保外候审。(海峡时报)
被告杨志明要向高庭上诉,获准保外候审。(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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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追债员到“老火汤”摊位讨债时捣乱,其中一人昨天被判坐牢六个月。他不服所判要向高庭上诉。


被告杨志明(41岁)案发时是Double Ace Associates的追债员,他是第五个被治罪的被告,去年承认非法集会和恶作剧等四项控状。


2015年1月15日下午1时许,杨志明和五名追债员在福南数码生活广场福将食阁的“老火汤”摊位,准备向摊位老板追讨拖欠一家公司的2万1000元债务。杨志明等人赶走顾客,阻止摊位做生意。他们打算取走收银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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