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次坐德士不还钱,一名女子不肯付800多元的车资,结果得不偿失,不但车资得还,还被国家法院罚款8000元。
被告陈美珊(29岁)是在2014年到2016年间坐霸王车,拒付15名德士司机车资。她昨天承认15项抵触公共交通理事会法令的传票。
被告于2014年1月23日开始坐霸王车,当时她没缴付25元1角的车资。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
字体大小:
15次坐德士不还钱,一名女子不肯付800多元的车资,结果得不偿失,不但车资得还,还被国家法院罚款8000元。
被告陈美珊(29岁)是在2014年到2016年间坐霸王车,拒付15名德士司机车资。她昨天承认15项抵触公共交通理事会法令的传票。
被告于2014年1月23日开始坐霸王车,当时她没缴付25元1角的车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