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洗黑钱和欺骗罪 一马案被告杨家伟再判监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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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认为,曾替马来西亚富豪刘特佐工作的前银行财富规划员杨家伟能为接下来的一马公司案件调查工作,提供有利的帮助。(档案照片)
控方认为,曾替马来西亚富豪刘特佐工作的前银行财富规划员杨家伟能为接下来的一马公司案件调查工作,提供有利的帮助。(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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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银行财富规划员杨家伟一改过去不合作的态度,昨天承认洗黑钱和欺骗罪,被判入狱四年半。他承诺将全力配合商业事务局有关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的调查工作。


被告杨家伟(34岁)曾在新加坡瑞意银行(BSI)任职,他承认两项洗黑钱和欺骗罪状,另外八项类似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这起案件被视为是本地最错综复杂且最大起的洗黑钱案。


去年12月,杨家伟因另外四项企图和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的罪状,经审讯后被判坐牢两年半。他两年半的刑期已完成约15个月,昨天判的四年半监禁期即日算起,两项刑期有部分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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