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纳建议 合约员工指导“原则”应提升为“标准”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

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字体大小:

全国职工总会助理秘书长再纳指出,虽然人力部、职总及全国雇主联合会三方,去年已宣布发展一套针对合约员工的雇佣指导原则,但他认为这套指导原则应升级为“劳资政标准”,以更好保障员工利益。


本地合约员工与全职员工相比,往往无法在劳工利益获得相等的保障。全国职工总会助理秘书长再纳因此建议,把现有保障合约员工的劳资政指导原则提升为劳资政标准,以鼓励雇主提供更公平的雇佣待遇。


再纳昨天在反映广大工人心声和志向的Labourbeat.org网页撰文,分享对合约员工的看法。再纳指出,虽然提供专门服务的行业,如科技或建筑业,及雇佣期按照公司所获颁服务合约期限的清洁、保安和设施管理业,有必要通过与员工签署固定期限合约(fixed term contracts)确保商业竞争力,但本地也有雇主为省下人力开支,故意为员工制定一到两年的短期合约,并以更新合约的方式让员工福利“打回原形”,确保公司只需负担最基本的员工福利。

订阅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