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项目和现有建筑未来展开建造和翻新前,或须在设计阶段就将建筑保安措施考虑在内。新法案也允许内政部要求现有建筑业主加强保安措施,以防范恐怖袭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反恐能力,内政部昨天在国会提呈基础设施保护法案(Infrastructure Protection Bill),由总理公署部长兼人力部和内政部第二部长杨莉明提出一读。这个法案着重于加强我国的建筑保安,并赋予敏感设施的保安人员更大的安检权限。
新法案规定,新发展项目如果被归类为“特别发展项目”,发展商须确保建筑设计涵盖保安措施。施工前,建筑的安全措施计划须获得内政部批准。同样,现有建筑如果归类为“特别基础设施”,业主在翻新前也必须制定相应的保安措施。建成后的“特别发展项目”将自动成为“特别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