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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的国大法学系学生林盛康说:“当我帮助过的人表示感激时,我会觉得自己所做的事很有意义。”
林盛康(24岁)小时候阅读建国总理李光耀的回忆录时,从他当律师的经验受到了启发,立志长大后要当一名律师。
林盛康就读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四年级,在2016年参与了国大法学院法律援助服务办公室(NUS Pro Bono Office)和国家法院联办的学生代表计划(Student Representatives Programme)。计划的目的是让学生更好地发挥他们在学校所学到的法律知识,以及帮助他们累积相关经验。
在本地,凡是就读于新加坡管理大学或国大法学院的学生都必须完成20小时的无偿服务工作。林盛康至今已完成了超过160小时的无偿服务,远超过基本要求。他也在最近的法庭义工答谢晚宴上获得学生组别的杰出义工奖。
当他帮助过的人对他表示感激,他会觉得自己所做的事很有意义。林盛康说:“当我所做的事,让其他人记得,也为他们的生活带来改变,代表我做的事,真的有回馈社会。”
在投入这些义务工作的同时,林盛康也觉得自己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处事方式。例如在帮助当事人时,他学到了要怎么更好地向当事人了解情况,以及如何引导当事人向他说出更多有关案情的细节。
林盛康甚至在假期时,也投入无偿服务。对他来说,回去帮忙,都只是出于一种“习惯”。他认为一旦开始帮助别人后,就会养成帮助他人的习惯,所以只要有需要,他都会伸出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