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政推出新标准 保障媒体业自由工作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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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及新闻部高级政务部长徐芳达(左)出席亚洲电视论坛与市场及新加坡影汇时宣布,从明年4月起,媒体公司需采取保障媒体业自由工作者利益的标准,才能申请当局给予的媒体津贴与资助。图为徐芳达在会上参观媒体制作公司的展出。(陈来福摄)
通讯及新闻部高级政务部长徐芳达(左)出席亚洲电视论坛与市场及新加坡影汇时宣布,从明年4月起,媒体公司需采取保障媒体业自由工作者利益的标准,才能申请当局给予的媒体津贴与资助。图为徐芳达在会上参观媒体制作公司的展出。(陈来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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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政伙伴推出新标准以进一步保障媒体业自由工作者的利益,要求企业聘用他们时提供书面合约、准时支付薪酬及提供纠纷调解机制等。明年4月起,媒体公司必须采用标准,才有资格申请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的媒体资助津贴。


通讯及新闻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徐芳达昨早为第18届亚洲电视论坛与市场(Asia TV Forum & Market)及第七届新加坡影汇(ScreenSingapore)主持开幕仪式时,宣布上述消息。


据统计,截至2015年,本地媒体领域聘有约8万3600名员工,当中不少是自由工作者(Freelancer),总人数或达全职员工人数的一半。徐芳达说:“这群工作者为我国经济作出不少贡献,要发展本地媒体行业,就必须先制定措施,照顾好这个领域的人才,包括自由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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