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罗厘司机因教育程度不高,签下服务合约,被视为自雇人士,结果几个雇主都没给他公积金。人力部后来证明他是职员而非自雇人士,成功讨回13万元公积金。
“服务合约”及“雇佣合约”有什么差别?罗厘司机因签错合约,结果被当自雇人士,前后有15年不同雇主都没给他公积金,幸好求助人力部后,成功讨回13万元公积金。
不愿具名的李姓司机(64岁)2001年加入一家公司当罗厘送货司机,因教育程度不高,看不懂合约就签了,结果工作四年半,雇主从未缴交公积金。每次追问时,雇主都会说他是“承包商”,不是公司职员,所以无须给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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