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业法庭 审理仲裁案权限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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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司法权(修正)法案昨天(1月9日)三读通过,澄清了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可以审理国际商业仲裁案的权限,使条文更为明确。


2015年成立至今的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Singapor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urt,简称SICC),共审理了17起国际商业案,涉及建筑、投资、银行与金融、造船业等案件,诉辩双方来自日本、以色列、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亚和澳大利亚。


澄清现有权限有助吸引更多仲裁案件
律政部兼财政部高级政务部长英兰妮说,法案不是要扩大或给予SICC额外的权限,而是澄清现有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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