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两个月内非法收取7200余元消费税,结果公司董事触犯法律,昨天被罚款5万1000元,并得缴付1万1100余元罚金。 被告古玛塞文(31岁)共面对102项抵触消费税法令的控状,控方以其中34项涉及3700余元消费税的控状让他认,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被告昨天认罪后被罚款,并得按照法令规定缴付相等于所收取的消费税数额三倍的罚金,即1万1100余元。 被告于2012年4月4日到8月13日担任MV Global Trading私人有限公司(简称MV)的董事。MV不是消费税注册公司。 MV经营出入口和批发生意,被告负责管理公司,他清楚MV并非消费税注册公司,却向顾客收取消费税。 被告指示员工开发票给顾客,有时自己开发票。每张发票都有“7%消费税”字眼,显示消费税数额。 从2012年6月到8月,被告与员工,总共开了102张发票,向顾客共收取7200余元消费税。 由于MV并非消费税注册公司,因此没向当局申报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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