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
吴亦涵以个人名义在陈情书中提到,我国现有的个别法令虽可对付网上伪造信息,但由于制定这些法令本非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因此存有不足之处,政府或有必要拟定能更全面打击网上伪造信息的新法令。
他指出,部分法令可对付个别在网上散播伪造信息者,或针对散播伪造信息采取补救措施;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无须向法庭申请,就可根据《不良刊物法令》和内部安全法令,对有问题的刊物采取行动。
此外,《广播法令》让IMDA对有损公共利益或国家和谐的内容采取行动,要求广播执照持有者停播有问题的节目或撤销其执照;触犯《电信法令》,蓄意散播假信息者可面对罚款或监禁的处分;而《防止骚扰法令》规定若法庭批准,就不得再发表针对个人的不真实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