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聚好散之资产与费用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杨浚鑫 / 联合早报更新 / 更新 / 2018年3月25日 10:22 AM发布 / 发布 / 2018年3月25日 3:30 AM 法庭是依照哪些原则进行婚姻资产分配?(插图/尹路) 雷·路易律师:婚姻一方在婚前所获得的资产,若在婚姻期间获得显著增值,也可算是婚姻资产。(受访者提供) 姚婷婷:一次付清生活费的好处在于确保夫妻关系能够一刀两断,也能避免男方拖欠生活费的情况。(受访者提供)字体大小:小中大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婚姻期间所累积的财产,以及决定配偶所应得的生活费,是离婚中重要的一环。但由于它牵涉双方的根本经济利益和离婚后的生活水平,也往往成为最具争议的一环。本期《说法识法》,邀请到雷·路易律师(Ray Louis律师事务所)和姚婷婷律师(何进才律师事务所),解析何谓婚姻资产(matrimonial assets)和配偶生活费(spousal maintenance),以及法庭是依照哪些原则进行分配,以顾全婚姻双方的利益。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请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赞 热词 说法识法 全福基金会为加沙筹逾800万元 部分已用于提供必需品 学者:选民始终关心民生课题 预算案辩论交锋少未必是大选良机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