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理工生在便利商店偷啤酒、罐头和杯面,店主气得将对方偷窃的电眼画面贴在店外示众,理工生托人交道歉信并附上20元赔偿,希望店主拿下照片。店主觉得对方没诚意,再贴海报要对方现身,理工生前晚终于上门“自首”。
友诺士地铁站附近的一家便利商店,三个月前贴上一张偷窃告示,公开青年的照片,还有他偷窃的啤酒、杯面和蘑菇鸡汤罐头,总值约10元。
根据电眼拍到的画面,青年身高约175公分,样子斯文、脸带笑容,趁收银员忙着跟顾客收钱时,偷走上述物品。偷窃案在去年12月13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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