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多 克拉码头夜店售酒限制已逐步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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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过去一年半以来,已逐步放宽克拉码头餐饮及娱乐场所的售酒限制,目前允许业者在每个月的最后两个星期五,多卖一个小时的酒类饮料。


警方是回应《联合早报》有关禁酒令影响克拉码头夜间场所生意的询问时,透露上述安排。


禁酒令自2013年10月生效。根据禁酒条例,里峇峇利路到克拉码头李德桥一带的酒廊和夜店,每逢星期天和平日凌晨3时过后,一概不准卖酒;星期六及公共假期前夕,禁酒时间从凌晨4时开始。在禁酒令实施之前,持有酒牌的场所能卖酒至清晨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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