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否认轮奸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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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右)承认当晚曾与原告发生性行为,但不承认强奸。(路透社)
▲罗斯(右)承认当晚曾与原告发生性行为,但不承认强奸。(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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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职业篮球赛(NBA)球星罗斯(Rose)前天首次出庭,为性侵案进行辩护。罗斯声称,当时的性行为是你情我愿的,因为原告当天给他发出挑逗短信,并且身穿睡衣为他和另外两名朋友开门,让他们进入屋内。


这名原告是罗斯前女友,身份未公开,罗斯承认两人曾在2011至2013年交往过。该女子在2015年报案时称,分手后大约两个月,她在2013年8月26日去罗斯在洛杉矶比弗利山庄的豪宅做客,罗斯和两名朋友对她下药,她逃回家后,三人闯进她的公寓轮奸了她。她在去年提出控告,要求获得2150万美元(约3000万新元)赔偿。


28岁的罗斯前天给出与原告大不相同的供词。他说,前女友当天早上给他发出挑逗短信和身穿睡衣的自拍照,随后两人通过短信聊了一整天,短信内容露骨。他表示,露骨短信让他以为前女友想和他发生关系,考虑到“两人有恋爱史,这更是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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