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欧企有权禁员工戴头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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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法院周二裁定,欧洲企业有权禁止雇员在工作场所佩戴宗教或政治象征物,包括伊斯兰头巾。


欧洲法院是针对一名女穆斯林萨米拉因戴头巾而遭解雇的案件作出这项裁定。


萨米拉于2003年成为利时保安公司G4S的接待员,当时该公司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禁止雇员在上班时佩戴任何宗教、政治或哲学标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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