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夺公民广场”罪成 黄之锋提出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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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香港前“双学”领袖、现任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罗冠聪及前学联秘书长周永康前年9月26日发起“重夺公民广场”,掀起占领运动序幕,上月被裁定“参与非法集会”及“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共4罪罪名成立。黄之锋早前已表明会上诉,今早在香港东区法院就定罪提出上诉申请。

香港星岛日报网报道,黄之锋表示,公民广场相信是公共空间,是让人自由进入,2012年反国教集会及2013年香港电视不获发牌的集会都在公民广场举行,都是和平集结,因此不同意重夺公民广场属于非法集结。今次上诉是体现香港法治精神,相信今次案件可以在更高层次的法院有更大的法律探讨空间。他透露罗冠聪及周永康也将会提上诉。

裁判官在本月15日判处周永康监禁3周、缓刑1年,黄之锋及罗冠聪则分别被判80小时及120小时社会服务令。根据裁判官条例,任何一方在法律程序后的14天内,可以书面形式就任何定罪、裁定等其他法律程序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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