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人才新政"30条":营造人才宜居宜业环境

字体大小:

(联合早报网讯)上海市委、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致力于营造人才宜居宜业环境。

据上海观察客户端报道,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共30条,在涵盖去年人才“20条”的基础上,着重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方面进行了再完善、再突破、再创新,是人才“20条”的“优化版、加强版、升级版”。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形成与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相适应的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率先确立人才国际竞争比较优势,使上海成为国际一流创新创业人才的汇聚之地、培养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

为进一步加大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实施意见》新推出的政策包括:推动将外籍高层次人才工作团队成员纳入直接申办永久居留证范围。允许注册在“双自”地区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和外资研发中心聘用世界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来沪就业。进一步提高持B证人员的市民待遇。加快推进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两证合一”试点等。此外,充分发挥户籍政策在国内人才引进集聚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优先引进重大科学工程、重要科研公共平台、大科学研究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高层次人才。

在创新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制度方面,《实施意见》围绕“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的要求,推出了一系列“增动力、添活力”的新政策:深化“双自联动”建设国际人才试验区;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完善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模式;改进创新型科技人才支持方式;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包括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逐步将职称评审权下放给用人主体、行业组织;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双向流动;促进人才向重点发展区域和基层一线流动;优化科研教学机构学术领导人员管理方式,包括完善出国管理、学术兼职政策。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