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原书记万庆良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图片: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图片: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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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2016年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对被告人万庆良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宣布,被告人万庆良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1亿元,其被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万庆良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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