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提高购房首付款比例 天津实施区域化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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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北京市政府9月30日晚间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北京即日起提高购房首付款比例。其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同日,天津日报官方微博也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该市自10月1日起将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路透社报道,根据北京市政府的通知要求,对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称,“此类政策是当前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提高首付比例也使得加杠杆的模式失效,有利于稳定市场交易。”

在政策出台前,北京首套住宅首付为三成,但现在首付比例提高到了35%,这显然使得首套购房的资金压力会上升,进而使得首套住房后续会有一定的约束。

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明确了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四成,这是新增加的内容。换而言之,未来购置首套住房将按照普通和非普通住宅采取差别化的信贷比例。而对于改善型的住房交易模式,过去规定需要五成首付,但现在按照普通和非普通住房进行区别,普通的按照过去的政策走,依然是五成。而非普通的则调高到七成,这会使得后续二套购房尤其是购置大户型住房的门槛提高。

此外,《通知》还在土地供应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供地要求保证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不低于70%,还要求规范、加强对房地产企业、中介结构的营销行为;要求开发商要继续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并要求一次性公布可售房源,不得捂盘惜售等违规行为。

北京此前曾发布过相同政策,被业内称为“70/90”政策,但此前该政策并无明显退出时间表。

通知还要求北京各区要进一步加大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除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外,其他区要于2016年内尽快安排一批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入市交易。

在严控地价的同时,对项目未来房价进行预测,试点采取限定销售价格并将其作为土地招拍挂条件的措施,有效控制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部分住宅作为租赁房源,满足城市居民租房需求。

另外,根据天津市政府的通知,在天津市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实施意见还要求,金融管理部门要对商业银行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对购房人首付款核查,严禁各类机构违法开展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维护住房信贷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意见提出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许可管理,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制度,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机构对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等。

报道称,中国对房地产“去库存”的政策初衷,在现实中却演变成房价的持续上涨。8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连续第11个月上涨,且涨幅急剧扩大;分城看,一二三线城市房价同比和环比涨幅均有所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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