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亚忧激进人士影响港议会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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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正在北京访问的香港大律师公会昨天与国务院港澳办主任会晤,主席谭允芝会后引述港澳办主任王光亚表示,香港要坚守法治,对违法行为要采取坚决行动,但没有说过要阻止激进主张人士入立法会。

香港星岛日报报道,谭允芝昨天率领公会代表团到访港澳办,与港澳办主任王光亚和副主任冯巍会面,并出席午宴。谭允芝晚上会见记者,引述王光亚认为香港要坚守法治,对违法行为要采取坚决行动,但没有提及要阻止激进派人士进入议会。她认为,王光亚旨在表达让激进派人士进入议会,将令议会无法做实事,影响其运作,而双方没有谈及就宣誓风波引致的司法覆核问题。

对于有传人大或以释法阻挠游蕙祯和梁颂恒再次宣誓,随同访京的民主思路召集人汤家骅认为,法律一直十分清楚,《基本法》也没有争议的地方,所以不用,也不宜释法。他指,最重要的是问题不在《基本法》,而是有人不接受《基本法》,所以“释一百次法”都没有用,反倒害了香港的法制威信和绝大多数接受《基本法》的香港人。

汤家骅指,昨天与王光亚会面时有提到释法的问题,并指“说的都是以上的意思”,但他称不能复述对方对是否不宜释法的回应。

另外,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认为,法院一般不会干预立法会运作,但此次宣誓风波的争拗范围超出了议事规则,涉及两位议员第一次的宣誓是否已经构成《宣誓及声明条例》中“拒绝或忽略”作出誓词。他指《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订明,宣誓同时适用于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意味住所有这些人无论是特首、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同埋法官第一次宣誓时,好似这两位议员的言行,都无问题,可以作出第二次宣誓,这是否基本法的原意呢? ”

他认为,与案件相关的《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确关乎中央与香港关系,符合释法条件,但要留待终审法院衡量,这是否本地法律不能处理的范畴,才会考虑提请人大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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