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乱案 11人被告需时考虑押至下月底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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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今年农历大年初二凌晨发生的香港旺角暴乱案,其中11名被控暴动、袭警及刑事损坏等罪名的被告,今天在香港区域法院提讯。辩方指,上诉庭早前就认罪的刑期扣减问题颁下新指引,故众被告需时索取法律意见,以决定认罪与否。法官将案件押后5周至11月29日再讯,其间众被告继续获准保释。

香港明报网报道,11名被告分别为莫嘉涛(18岁)、李倩怡(18岁)、钟志华(30岁)、何锦森(3岁) 、霍廷昊(23岁) 、陈和祥(70岁)、邓敬宗(27岁)、李卓轩(19岁)、林永旺(22岁)、叶梓丰(17岁)及吴挺恺(25岁),分别被控暴动、袭警及刑事损坏等共14项控罪。

庭上透露,被告邓敬宗由私人律师代表,其余除了钟志华以外的被告,均已获批法援,钟志华则因为周三才申请法援,故法援署需要3周考虑。法官一度问他为何这么迟才申请法援,但钟没有回应,法官劝他要尽快行事。

法官向众被告解释,上诉庭早前颁下新指引,若被告于答辩时不认罪,即使他后来决定认罪,都不能像以往获得足额的三分之一刑期扣减。法官提醒众被告,若他们打算认罪,便不要拖到最后;若由始至终都不会认罪,便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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