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气爆受灾户首获公家赔偿 国民党部吁陈菊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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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台湾高雄2014年发生气爆案造成重大伤亡,有市民汽车毁损提告公家赔偿,获判赔4万元(新台币,下同)。对此,中国国民党高雄市党部今天(16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市府气爆责任已完成“法院认证”,高雄市长陈菊应该与公务团队认错、追究责任。

2014年7月间高雄市发生石化气爆案,造成30多人死亡、300多人受伤,并有灾损3000多人。多数灾损户由高雄市对化工公司进行代位求偿。15名受灾户则对高雄市提出赔偿告诉,一名杨姓受灾户因汽车毁损获判赔,成了市府第一个赔偿的对象。

高雄地方法院判决认定,高雄石化气爆发生原因是包覆在排水箱涵内的管线,因长年悬空锈蚀破损,管内的液态丙烯外泄导致;排水箱涵为公共设施,不应包覆管线,高雄市设施有问题应赔偿。

不过,高雄市当局表示,对法院裁判感到非常遗憾,并认为开庭次数太少无法厘定责任。肇事箱涵为前高雄市工务局设置,受灾户应向高雄市水利局提告而非市府。

国民党市党部指出,15件赔偿案中已有七件胜诉,依据判决书,气爆发生原因是因箱涵施工不当,市府气爆责任已获法院认证,市府公务团队要认错究责。

党部指出,灾民是受害者,杨男因汽车毁损求偿10万元,市府却花了15万元聘三名律师打官司对付灾民,不认罪还花纳税人的钱,也不愿赔给灾民10万元。呼吁陈菊不要再拗,应认错、认赔,还灾民及市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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