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覆核王”就梁振英宣誓提司法覆核 港高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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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有香港市民发现香港特首梁振英在4年前宣誓就任时,誓词漏了“香港”二字,“长洲覆核王”郭卓坚遂根据人大释法对《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及“人大释法有追溯力”的说法,就梁振英宣誓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今于香港高院开庭审理,郭卓坚由大律师代表申请司法覆核许可。

香港星岛日报网报道,代表郭卓坚的伍中彦大律师陈词时引述人大释法的内容称:“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就职的法定条件和必经程序。未进行合法有效宣誓或者拒绝宣誓,不得就任相应公职,不得行使相应职权和享受相应待遇。 ”及宣誓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宣誓人必须真诚、庄重地进行宣誓,必须准确、完整、庄重地宣读包括“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容的法定誓言。”引证根据释法内容梁振英的宣誓无效。

答辩方、香港政府由余若海资深大律师代表。案件由区庆祥法官主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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