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半马替跑者猝死 家属索赔1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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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2016年12月10日,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事开跑,两名参赛选手在终点附近突然倒地,最终猝死。赛事组委会的调查结果显示,其中一名死者吴刚(化名)系替跑者。今年1月16日,吴刚的遗孀梁女士,对参赛资格转让者李华(化名),以及组织方提出索赔,要求双方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在内共计近124万元。2月22日,厦门市海沧区法院受理此案。

据新京报报道,梁女士的代理律师黎永绿告诉新京报记者,吴刚之死,替跑链条上的各个环节,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国内首例替跑猝死者索赔案例,该案“具有极大的警示作用”。而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国内马拉松赛事名额转让已成产业,尽管组织方加强检录,仍无法避免参赛名额交易。

起诉书称,吴刚违规替跑“行为明显”,赛事运营机构却没有劝阻、制止,并立即终止其参赛资格,“违背了最基本的监管义务”,应对死亡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此外,参赛号码转让者李华在赛前违规转让参赛资格,违背了“比赛名额不得私自转让”的基本规程,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亲属认为,吴刚自身存在过错,应自行承担30%的法律责任,其余责任,则应由李华及赛事组织方承担。

黎永绿告诉新京报记者,在报名、检录、比赛等多项环节中,“如果任何一个环节做好了,替跑行为就可能被杜绝,也不会发生猝死悲剧。”他表示,作为国内首例替跑猝死家属索赔案,此案将起到“极大的警示作用。”

今年2月22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受理上述起诉,目前尚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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