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性婚姻释宪案5月24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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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台湾同性婚姻释宪案,被视为亚洲第一场正式处理同志婚姻的法案。司法院大法官会议3月24日完成宪法法庭辩论,根据相关法令规定,大法官最晚须在言词辩论后2个月内公布释宪结果,司法院大法官书记处今天上午宣布5月24日释宪结果就会出炉,这是法令规定释宪出炉的最后1天。

据自由时报报道,不少法界人士判断,可能因为本案动见观瞻,大法官们为求慎重,加上对于释宪内容文字需要字斟句酌,才会选择在限期最后1天公布。

有法界人士指出,虽然一般认为大法官释宪促成同志婚姻平权的机率很高,但对于现行民法规范“婚姻是一男一女”制是否违宪,以及应否另订“同志伴侣法”等专法,各自过关比率都接近五五波。

台湾法务部长邱太三在言词辩论指出,民法规定婚姻以一男一女为限,并未违反宪法保障的婚姻自由,也没有违反平等权,法务部规划另订专法保障同志婚姻平权,若推动同性婚姻而修改民法的一男一女婚姻制度,将会影响“祭祀公业条例”和刑法“通奸罪”等相关法律。

不过本案释宪声请人祁家威反对另订专法,他主张专法是给同志伴侣的“次等公民不平等对待”;台北市政府代理人廖元豪副教授也当庭声援,指大法官如有疑虑,可以先界定“同性婚姻应受保障,”技术面可交由立法机关处理,他强调大法官可以自行判断,趋势已在这边,“回不去了”。

本案源起台北市政府民政局认为民法规定婚姻为一男一女结合,可能有宪法争议,声请释宪;另外,同志祁家威和男伴到台北市万华区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驳回,提起行政诉讼败诉定谳,祁认为民法条文可能违宪,也声请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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