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打“到此一游”:风景名胜刻字立碑最高罚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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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5月19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据齐鲁晚报报道,本次《条例》对于经营者和游客的行为都做了进一步规范。

该《条例》规定,圈占摄影位置向游客收费的最高罚一万元,在风景名胜区刻字立碑情节严重的最高罚二十万元。

针对近年来“驴友”户外探险事故频发的现象,《条例》明确划定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区域、时间和非开放区域,规定游客不能擅自进入非开放区域。

据报道,目前山东省共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6处,省级风景名胜区34处,总面积近4800平方公里,约占省域国土面积的3%。然而,当前有的风景名胜区存在多头管理情况,还有的管理机构力量薄弱。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表示,长期以来,该省风景名胜资源存在“只进不出”的情况,有的风景名胜区申请设立获批后,疏于管理,保护不力,造成对风景名胜资源的破坏。因此,有必要设立风景名胜区的退出机制,落实风景名胜区警示撤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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