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八仙尘爆案暂缓开庭 给予4个月书状交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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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昨天(24日)开庭审理八仙尘爆事件民事团体诉讼案,因请求权人者众、单据多,律师请求法院暂缓开庭,给予4个月书状交换时间。法院裁准。

据中央社报道,律师吴荣达受访时指出,法扶中最后一位新加坡籍被害人已递出同意书,昨日也请求法院暂缓开庭。

吴荣达解释,这不是暂缓诉讼,而是请法院暂时不要开庭,因为有关部门必须在今年6月、八仙尘爆发生满2年的时效前,处理300多位请求权人案件,希望法院给他们多一点时间,做好书状交换的动作再来开庭,这样效率会比较好。

关于受害者鉴定费用,吴荣达估算,若以目前98位受害者来算,鉴定费用达新台币300万元,若加上法律扶助基金会移转来的300多位被害人,鉴定费用要新台币上千万元,会向有关部门申请费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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